无疑,后一种教育方式更能使孩子认识到一个人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我们许多父母出于舐犊之情,宁肯委屈自己也决不委屈孩子。当孩子做错事情的时候,他们先是责怪孩子,然后是责怪自己并代子受过。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
其实让孩子对自己的错事负责,比父母替他负责更重要。因为孩子在改正自己的错误中悟出的做人道理才会终身难忘。要求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不仅有助于培养责任感,还能帮助孩子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积极自律的观念和习惯。
学校里,我们每天总能见到匆匆赶到学校为粗心马虎的孩子送书本、文具的父母;也常遇到想方设法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孩子逃避学校处罚的父母。每次孩子在外打架斗殴伤了同学,总是父母去赔礼道歉,花钱带伤者去医院检查治疗。正是父母这样一次次的宽容和过分溺爱,渐渐使孩子养成了自私自利、缺少责任感、任性乃至放荡不羁的性格,导致孩子漠视校纪,轻视规范,缺乏责任心。
对于孩子而言,他们不可能天生就知道什么是责任,因此家长应当让他们明白:责任应该是一种自觉行为。让孩子为过失负责——不论孩子有什么过失,只要他有一定的能力,就应当让他承担责任,这才是现代父母的真正爱心。
三、尊重意愿:允许孩子参与家事决定
当孩子慢慢长大,他就会希望像大人那样,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且也希望像大人那样拥有自己的空间。12岁的孩子已经完全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不满了,但是6岁以下的孩子可能还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更不懂得争取自己的参与权。但是,即使孩子只有6岁,家庭会议的参与权和家事的决定权对他们也同样重要。
孩子的成长速度是惊人的,特别是现在的孩子,远远超出成年人的想象。父母认为孩子不能做的事,可能孩子已经完全有能力做了。因此,父母要尽量给孩子一些锻炼的勇气和机会,这样孩子才可以增强责任心。当孩子能够参与讨论家里的问题时,他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父母。而父母一方面可以调动孩子的责任心,使自己清楚地认识孩子的品质,另一方面可以得到有关自己教育的反馈信息。
一个人的责任心往往就是看到自己的行为与他人的幸福安危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才建立起来的。当孩子从小被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事和孩子商量,尽管孩子太多问题几乎不懂,但是他会感觉被尊重。他是家庭的一员,他的行为对家庭有影响。
尊重孩子的意愿,允许孩子实施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建立起对家庭的责任感,培养他的主人翁意识和大局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