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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之前 给小孩子立规矩有方法

  3岁的孩子

  特点:这个年龄的孩子的自立形式是通过任性来表现的。他们所面对的挑战和重大任务是学会更好地控制他们的情绪。

  典型行为:在父母的要求中,孩子们有能力做到的事情,他们也愿意去按父母说的做,比如睡觉前要洗漱。但是,别指望孩子能够始终合作;他们能够理解原因和结果这个概念了; 孩子发脾气和哭闹仍会经常发生。他还会噘嘴生气了或者哭哭啼啼地抱怨。不过,他能够慢慢地更好地应付挫折了。

  怎么办:

  交给孩子一些“工作”去做。不要因为他没有坚持到底完成而惩罚他,而是对他的每个努力都表现出非常赞赏。

  让孩子用做的方式来表演一下好的行为举止。比如,放一段音乐,让孩子在结束以前要作好饭前的工作:洗手、摆放好他的小碗和小勺、双手交叉不摸东西等着开饭。

  惩罚孩子的时间要短。虽然的孩子已经发育到能够承受面壁3分钟的惩罚了,但是为了避免事态的严重发展,还是让孩子少受点挫败的折磨为好,尽早结束惩罚,想办法让孩子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事情上。

  4岁的孩子

  特点:这个年龄的孩子的社交能力不断发展。他们所面对的挑战和重大任务是学会合作,使自己的需求与其他人的达到均衡。

  典型行为:更加专注于游戏和各种活动。因此,当他们玩得正起劲的时候,让他们放下或者停止就变得格外地困难;因为他们更加了解自己缺什么和想要什么,所以他们会用更加强烈的方式来抱怨;有时他们会隐瞒事实的真相来满足自己个人的需要。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样做是在欺骗,是错误的行为。

  怎么办:

  给予孩子充足的时间去结束然后再做另一件事情。

  对孩子的哭闹置之不理。不要对他的哭闹过于关注,也不要有明显不同于往常的反应。

  冷静地对待孩子的谎言和欺骗行为。处于这个年龄的孩子有这种行为是正常现象。不要因为他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就贬低他,使他产生羞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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