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育儿网
^
关于乙肝宝宝入园的大讨论

各方说法

  卫生局 现有保健条件,不会传播乙肝

  2006年,卫生部颁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指出:“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

  同时,所有居京,且体内没有乙肝抗体的儿童,在入园年龄前,均可免费接受乙肝免疫。前日,北京市卫生局妇社处的工作人员亦表示,根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幼儿园(所)对在园的儿童须做到“一餐一消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因此,在现有卫生保健制度下,园(所)内孩子的正常集体学习、生活,不会造成乙肝病毒传播。

  维权律师 建议取消入园乙肝检测

  既然乙肝携带儿童不会对其他儿童造成传染威胁,前日,北京公益维权律师李方平建议,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尽快发文,取消入园、入托体检中的乙肝标志物检测(俗称乙肝“两对半”)。乙肝检测是否阳性不应该作为入托、入园的标准之一。

  “只要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测,那么被检出的乙肝携带儿童就非常容易受到排斥和限制,所以入园、入托体检时检测乙肝标志物不但不必要,而且是有害的。”李方平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然而,李方平表示,尽管这条法文足以让“入园难”的乙肝宝宝家长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幼儿园,但现实中,“为了避免更多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乙肝携带者,多数家长宁愿采取私下协调的方式,请求幼儿园接收孩子。”

  其他家长 难接受孩子有“乙肝同学”

  “其他都好说,但在健康问题上,作为母亲,我实在难于做出退让。”作为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文女士表示,她不能接受自己孩子的幼儿园里有乙肝病毒携带儿童。如果幼儿园坚持接受乙肝病毒携带儿童,她在反映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会选择退园。而不少非乙肝宝宝的家长均持相似看法。

  在这方面,幼儿园的立场也直接受到家长的影响。一所公办幼儿园园长表示,在入园之前,所有学生都会接受体检,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不能入园,对此绝大多数家长都表示接受。据了解,除了学生之外,如果幼儿园教师被检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能再从事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