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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药“实名制”规范管理有成效

  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倡导,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落实实施的“标准登记,规范用药”药品零售行业倡导规范管理行动于今年4月底在北京正式启动。在全国40个城市、数万家药店中陆续开展,历时半年。经过上千家药店开展的感冒药“实名制”登记评比后,广州站近日为模范药店颁奖。

  据悉,去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一次销售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伪麻黄碱之所以被限制购买并非因其本身有害,而是为了避免非法分子大量购买用于不法用途。伪麻黄碱本身作为感冒药的其中一种成分,是非常安全有效的药物,只要根据说明书剂量服用或遵医嘱,能够有效缓解鼻塞、流涕等感冒症状。

  “标准登记,规范用药”旨在使公众重新认识并理解感冒药“实名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指导用药及药品销售管理意识,认真执行感冒药“实名制”。此次在广州的评比上,得到了众多连锁药店的重视和支持,通过7项登记内容的严格评比(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广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第五十七分店严格贯彻落实成为模范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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